为什么要避开事实谈动机呢?因为一旦能证明举报者动机不纯,就能证明举报者道德有问题,进而证明举报者的举报是错误的。只要能从道德上搞臭对方,就可以打倒对方。追根溯源,从道德上先发制人,这在等级社会中是博弈的优势策略。传统中国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,所有的资源都是按照等级来分配。不同等级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平等可言。虽然有法律,但是法律对不同等级的公民也有不同的要求。“刑不上大夫”就是歧视性处罚的明证,而所谓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不过是一句口号而已。连人称包青天的包拯对犯有不孝之罪的皇帝都只能鞭打龙袍而已,其他人怎敢挑战皇权?不同等级之间唯一的共同约束就是“道德”。因为“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”。哪怕是当朝皇帝,也不可能在道德上超越尧舜禹这样的圣明之主,偏偏皇帝们又都主动或者被动地宣称自己希望成为一代圣主。于是,一旦臣子对皇帝不满,只能从抽象的道德上提醒,而不能指出任何实质性的缺陷。对付难以用刑的大夫们,则需要抬出孔圣人的道德标杆。而对付等级低下的人,甚至不用大肆进行道德批判,家规国法就成了这些人的“明规则”。因此,如果说等级社会有平等的话,那唯一的平等便是“道德面前人人平等”。弃法律而用道德,这是中国长期徘徊在法治社会之外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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